|
重慶鋼管架搭設連墻件的布置應契合下列規則重慶鋼管架搭設連墻件的布置應契合下列規則: (1)應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間隔不該大于300mm; (2)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端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選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應優先選用菱形布置,或選用方形、矩形布置。 (4)開口型腳手架的兩頭有必要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筆直間隔不該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且不該大于4m (5)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銜接。 (6)連墻件有必要選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結構。對高度 24m 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選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銜接。 (7)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應采納防傾覆措。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選用通長桿件,并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o~60o之間;銜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間隔不該大于300mm。拋撐宜每隔6跨設置一道,拋撐應在連墻件搭設后再拆除 本文由重慶鋼管架搭設整理 |